学院多功能报告厅是我校师生举行大型集会的重要场所,为了安全、科学和规范的使用多功能报告厅,使其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科技楼二楼多功能报告厅(以下简称报告厅)是全院师生员工举行大型会议、庆典仪式和各种文化活动的场所,经研究决定由院长办公室进行日常使用安排、部门借用的管理,多功能报告厅内设备的维护、保养、更换等由实训研发中心负责。
二、多功能报告厅内的一切设备器材属学院财产,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使用,该多功能报告厅将列为学校重点安全保卫场所,物业公司将加强防盗、防火工作,实训研发中心将对其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三、凡要求使用多功能报告厅的单位,由各系、部、处、室填写借用申请表,注明使用时间、使用内容、使用单位负责人及联系电话,提前3天交院长办公室审批,院长办公室批准后由实训研发中心将钥匙交给借用单位。
四、使用部门用毕后应认真填写多功能报告厅使用日志。包括设备的运行状况、室内装修、门窗有无损伤等。在确保多功能报告厅设备、设施完好后将钥匙交还实训研发中心。
五、各部门使用期间应爱护多功能报告厅内各种设备和设施,讲究文明,保持地面、墙面、桌椅的清洁。应在实训研发中心专业老师指导下动用多功能报告厅灯光音响等设备,不得擅自使用未经审批的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多媒体报告厅设备器材损坏的要按照实际价格照价赔偿。
六、学院多功能报告厅应首先保证全院性的重要活动,凡各部门与学院有冲突的借用应服从全院大局,另行安排时间。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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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