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工作守则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2018/11/09 10:46

为保证实教学正常秩序,特制订如下工作守则

一、各课程所要求开设的实,应在上一学期末由任课教师提出计划,经系领导审查后报实训研发中心安排实课表。

二、调整和变更实计划,应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经系同意后报实训研发中心批准。

三、前由实教学人员将实、设备准备就绪,实完成后如实填写实情况登记表

四、每天课程的首次实,由实教学人员向学生宣布学生实守则每次实其实教学人员应对学生进行考勤登记。

五、实前必须预习实指导书,了解实目的、原理、内容、仪器、设备使用方法、实步骤及有关实的安全注意事项。

六、实时,必须听从实教学人员的安排和指导,严禁擅自移动与实无关的器、设备,严格按实步骤、操作规程以及有关注意事项做实验。

七、实训电路、实系统或装置等组装后,应经实指导老师检查无误后方可启动。未经指导老师同意,不得擅自通电操作。实、设备、工具等,未经实员同意,任何人员不能随意移动。

八、、实时不得擅自离开实场地。若发现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实指导人员。

时应严肃认真、集中精力,详细做好实记录。实后须按要求写出完整的实验报告。

十、要爱护公物。若损坏器材,则应及时报告指导老师并服从学校出的赔偿决定,办好赔偿手续。

十一、室内严禁吸烟、吃零食等

十二、实结束,经指导老师检查,认真清理实场地和核交实器材后,方可离开实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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