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为满足网络在线课、微课等教学视频录制需要,学校筹建了录播室(实训楼B106)。为了加强对录播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合理高效使用录播室资源,保证课程录播等教学工作的顺利运行,制定了《录播室管理办法》,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
即日起,录播室开放使用。
1. 各位教师在申请使用时,须按《录播室管理办法》规定,提前填写《录播室使用申请单》(附件2)
2. 经教务处(梁爽老师)、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程春梅老师)审核
3. 经信息中心相关培训后才能正式使用,使用后须填写使用记录单(放置在录播室内的)
如对具体使用有任何疑问,可咨询信息中心程老师:68836143。
录播室使用管理办法V2.pdf
录播室使用申请单V2.pdf